一、關于設立西藏防沙治沙專項資金等問題
2009年,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2008—2030年)》,對西藏給予了重點支持,防沙治沙工程作為重點生態建設工程納入其中。2013年,中央財政啟動了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補貼試點項目,將西藏等7省(自治區)納入了試點范圍,以探索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與管理模式、完善防沙治沙政策體系和投入機制。截至2016年,共安排西藏自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補助資金5000萬元。從2017年起,中央財政相關資金切塊下達地方,地方可在完成中央下達的約束性任務的前提下,統籌中央財政資金和自有財力,自主加大對本地區造林綠化和防沙治沙的支持力度。下一步,國家將通過現有工程項目的實施,加大對西藏等重點地區防沙治沙的支持力度。
二、關于將林芝市列為“西藏防沙治沙試驗區”等問題
近年來,我局通過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實施了全國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建設項目,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被確定為地級示范區。“十二五”以來,已切塊下達西藏自治區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中央基建投資500萬元。下一步,我局將結合現有投資渠道,積極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力爭進一步加大全國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投資規模和建設范圍,在資金和任務等方面繼續對西藏自治區防沙治沙綜合示范區建設給予重點支持。